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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华东地区建筑企业 “优秀法务工作者”和“优秀法务工作团队”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2

闽建协〔2023〕88号


各会员单位:

为推动建筑业企业的法务工作更上一个台阶,提高建筑业企业合规经营和依法维权水平,促进地区间企业法务管理工作水平和经验交流,提升建筑企业法务工作在企业经营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由建筑时报社牵头,联合华东地区建筑业(行业)协会开展2023年度华东地区建筑企业优秀法务工作者和优秀法务工作团队评价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建筑法务工作者评价范围、条件

范围:建筑企业分管法务、合约、风控团队管理工作的经理;主管法务、合约、风控团队管理工作的总法律顾问、总监;具体负责企业法务、合约、风控团队管理工作人员;在从事工程法律服务过程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失信事件。

条件:具有建筑企业法务、合约、风控团队管理工作三年以上从业经验;工作业绩突出;专业能力强;热爱企业法务工作,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有较高的企业法务管理工作理论修养。


二、优秀法务工作团队评价范围、条件

范围:建筑企业从事法务、合约、风控管理工作的部门或机构。

条件:法务、合约、风控管理部门或机构设立三年以上;团队组成人员5人及以上,团队成员相互间合作精神强;为企业法务、合约、风控工作作出过突出或创新性业绩;团队成员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在从事工程法律服务过程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失信事件。



三、时间安排

请各有关单位或相关人员于9月20日前填写附件处《2023年度华东地区建筑企业优秀法务工作者申报表》或《2023年度华东地区建筑企业优秀法务团队申报表》,加盖公章后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57125070@qq.com),并将原件材料邮寄至我会。附件电子版可在“福建省建筑业协会”官方网站“通知公告”一栏下载。

协会将根据评价条件择优推荐优秀法务工作者及优秀法务工作团队,并由第八届华东地区建筑企业法务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公布评价结果、颁发评价证书。


四、其他事项

1.表彰名单将与第八届建筑企业法务工作经验交流会公布,同步在建筑时报上公告;

2.会后拟选择一批获奖单位和个人在《建筑时报》上进行专题宣传报道;

3.本次评价表彰活动不收取费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爽 15710699376

邮箱:57125070@qq.com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环南八村六幢402室


附件:

1.2023年度华东地区建筑企业优秀法务工作者申报表.docx

2.2023年度华东地区建筑企业优秀法务团队申报表.docx

闽建协(2023)88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华东地区建筑企业“优秀法务工作者”和“优秀服务工作团队”评价工作的通知.pdf




福建省建筑业协会

202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