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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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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C001-1061-2023-0007

立博平台,立博官网:惠企政策-市场监管类(2023年)

1.申报专利支持政策

省政策:1)河南省专利奖每两年评审一次。每次评审特等奖不超过2项,一等奖不超过5项,二等奖不超过18项,三等奖不超过25项,其中授予发明专利的奖项均不少于70%-

2)奖励金额为特等奖每项30万元,对特别重大的发明专利,根据其价值和影响可给予特殊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一等奖每项10万元,二等奖每项3万元,三等奖每项1万元。

2.专利权质押融资支持政策

省政策:1)企业质押融资产生的利息、评估、担保、保险等费用分档给予奖补,奖补金额遵循以下原则:融资额200万元(含)以下,奖补一般不超过企业以专利权出质所获贷款产生费用的60%,原则上一个企业每年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融资额200万元1亿元(含),奖补一般不超过企业以专利权出质所获贷款产生费用的50%,原则上一个企业每年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融资额1亿元以上,奖补一般不超过企业以专利权出质所获贷款产生费用的20%,原则上一个企业每年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80万元。专利权质押融资奖补资金,一个企业同一贷款合同只能申报一次资助,原则上对同一个企业的资助不得超过3年,从本办法发布之日起计算。

2)专利权质押融资服务奖补针对为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提供服务的担保、评估、保险等质押融资服务机构发放。专利权质押融资服务奖补金额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企业单笔融资额200万元(含)—1000万元,奖励1万元;企业单笔融资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奖励2万元;企业单笔融资额5000万元(含)以上,奖励3万元。

市政策:1)对企业在质押贷款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知识产权评估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补助,单一企业年度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

2)对企业与保险公司签订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合同的,按实际发生的保险费的50%给予补助,单一企业年度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

3)对以商标权出质质押的企业,在企业按约还本付息后,按年度贷款额分档给予利息补贴(年度同一企业仅可申请一次),补贴金额遵循以下原则:贷款额度200万元500万元(含)补贴3万元;贷款额度500万元1000万元(含)补贴5万元;贷款额度1000万元3000万元(含)补贴10万元;贷款额度3000万元5000万元(含)补贴30万元;贷款额度5000万元以上补贴50万元。

4)对以专利权出质质押的企业,质押融资费用补贴按照省政策(河南省专利权质押融资奖补项目管理办法)标准,享受省财政补贴。

5)以商标专利混合质押的企业,只按照商标或专利质押其中一个标准享受财政补贴。

3.知识产权保护支持政策

市政策:1)对认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对认定的省级知识产权领军企业、示范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市级知识产权强企一次性奖励5万元。在同一年度中,对同一企业同一类别就高不重复奖励。

2)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每项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获得省政府专利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每项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获得中国商标金奖(商标创新奖、商标运用奖)的,每项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60万元,县区政府或管委会财政承担40万元。

3)对企业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过程中产生的评估费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贴,单一企业年度补贴不超过10万元;对企业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中产生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贴,单一企业年度补贴不超过10万元;对以商标权出质质押的企业按贷款额分档给予利息补贴,单一企业年度补贴不超过50万元。

(4)对开展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的单位,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事后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获得区域商标品牌认定的单位,给予20万元奖励。对首次通过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国家《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组织,按实际发生的认证费用给予全额补助。对通过贯标认证且在首个认证周期获得专利授权量增幅较大的企业、高等院校及科研组织,再给予10万元奖励。对积极投保的企业,按投保保费50%予以补贴,同一单位每年获得补贴资金最高2万元。企业参加国家级知识产权类相关展会的净展位费,按实际支出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年度不超过10万元。

4.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政策

市政策(1)对符合具体操作办法要求的我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2)对符合具体操作办法要求的引进的国内外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达到专业化市场化、复合型服务机构具体操作办法要求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3)对当年度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给予1万元/人资助,每个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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