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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经济运行部立博平台,立博官网:组织开展企业首席数据官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7-17来源:

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国家大数据战略,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立博平台,立博官网:组织开展企业首席数据官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办数据〔2024〕131号)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企业首席数据官(Chief Data Officer,以下简称“CDO”)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标

依据《河南省企业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试行)》(附件1),确定一批试点企业开展首批CDO试点工作,引导企业提升建数、治数、用数、管数能力,培育打造新质生产力。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在河南省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运营管理规范,近三年内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无重大安全和环境事故。

(二)申报单位重视数据管理工作,数字化基础较好,具有较大规模数据资源,数据产品和数据服务能力突出,具有较高行业影响力。

(三)鼓励“7+28+N”产业链群重点企业、已取得DCMM 2级及以上等级贯标认证企业、省级大数据试点示范企业、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积极申报试点。

三、工作流程

(一)自主申报。申报单位按要求编制申报书,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高新区经济运行部。

(二)评审公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论证,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对拟入选试点企业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试点企业名单。

四、其他事项

(一)企业首席数据官试点周期自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底结束。

(二)申报单位于7月19日上午12点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河南省企业首席数据官试点申报书》(附件2)、《河南省企业首席数据官试点申报企业汇总表》(附件3)(2份)需加盖公章、电子申报材料报送至高新区经济运行部(火炬大厦B302)。

 

 

联系人及电话:李绘婷 64902741

电子邮箱:lygxqgx@126.com

 

附件:1.河南省企业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试行)

2.河南省企业首席数据官试点申报书

3.河南省企业首席数据官试点申报企业汇总表

4.河南省级大数据试点示范企业名单(参考名单)

 

 

         高新区经济运行部

                                               2024年7月17日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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