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 兰 | 部长 | |
苗 雨 | 副部长 |
(一)负责研究财政发展战略,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 (二)负责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落实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四)负责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管理工作。 (五)负责国有资产管理。 (六)负责政府投资项目支出管理。 (七)负责建设项目资金筹集,扩宽融资渠道,统筹安排重点项目融资。 (八)负责国有资本运营监管。 (九)负责制定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和具体措施,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十)负责对财政收支和资金使用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十一)负责金融开放创新和企业金融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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