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赛按照成长组和初创组进行比赛。参赛总体条件如下:
(一)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二)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三)企业2018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四)企业成立不超过10年,即工商注册时间应在2009年1月1日(含)之后;
(五)入围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行业总决赛的成长组企业,必须在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时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入库登记编号(登记网址:www.innofund.gov.cn);对初创组企业不作此项要求;
(六)前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成长组:
工商注册时间在2017年12月31日(含)之前的企业
初创组:
1.初创企业:工商注册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
2.初创团队:尚未注册成立企业,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创业团队,以及大学生创业团队
特别说明:
1.洛阳创业之星大赛同时是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河南·洛阳分赛区,根据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规定,参赛企业必须经当地工商注册(详见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
因此报名参赛的异地企业及初创组的初创团队,只能参加洛阳创业之星大赛并享受洛阳创业之星大赛奖金和其他支持,不具备推荐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河南赛区决赛和全国总决赛的资格。
2.前三届洛阳创业之星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团队不参加本届大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