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务用车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委托,就一般公务用车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评审,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一般公务用车采购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GXC20210929002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高新政采竞谈-2021-1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1日
四、评审日期:2021年10月29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 金额 | 单位 | |||||
1 | 本次采购包含1辆五座油电混合轿车、2辆七座油电混合MPV车 | 河南启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南2号开元众山汽车城北五展厅 | 493000.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1 | 一般公务用车采购项目(二次)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七、谈判小组成员名单:栾素青(组长)、张月玲、周艳丽(业主评委)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高新区区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固定费用)支付标准》规定:4000元,由成交人支付。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立博平台,立博官网:门户网站》和《立博平台,立博官网: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发布,公告期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火炬大厦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方式:0379-64323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安徽路万国银座B座802#
联系人:黄先生(工号:62-005)
联系方式:0379—643208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0379—64320811
2021年11月1日